【113-1清寒獎助學金申請】
一、 獎助對象:本校歷史學系在學學生(含學、碩班學生)。
二、 名額:每學期若干名。
三、 申請資格:凡本系在學之學生,品學兼優,家境清寒或需幫助之外籍僑生者,檢具以下資料:
(1)家境清寒者,附中低收入證明或清寒證明等相關文件
(2)上學期學業成績GPA需達3.5以上,操行甲等以上,附成績單一份(僑生成績不受GPA3.5之限)
(3)申請表一份
(4)未接受其他獎助金及公費者優先錄取。經系務會議評選後公布名單。
(5)同一申請人以每學年申請一次為原則。
四、 未接受其他獎助金及公費者優先錄取。須經系務會議評選。
五、 獎勵金額:通過申請審查之學生每名頒發新台幣5,000元為原則。
六、 請填妥附檔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資料(請統一整理成 PDF檔一份), 於2024/9/30(一)下午五點前MAIL寄至 suju1106@gms.ndhu.edu.tw,(信件主旨:歷史系113-1清寒獎助學金申請_學號姓名),並須獲得回覆才算完成。